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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路边四辆车,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公司拒不到庭,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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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年10月22日 08:14

连撞路边四辆车,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公司拒不到庭,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10-2111:30

停在路边的四辆车,突然被一辆公交巴士全给撞了,造成车辆和绿化受损,其中一辆车上的一名女士还受伤了。交警大队认定,公交巴士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因为其中一辆车的车损鉴定产生纠纷,车主将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公交巴士驾驶员一起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庭审时,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与公交巴士驾驶员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拒不到庭。近日,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宣判。


2020年3月9日14时10分,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客车沿胶州市兰州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与路边停放的四部车辆相撞,造成车损、崔某受伤、绿化受损。事故经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公交驾驶员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车损鉴定时,因为对其中一名车主李某主张的112406元车损有争议,双方起了纠纷。

经法院委托,青岛某保险公估公司对李某所属的车辆进行损失鉴定,评估损失金额为72000元。

据公开的判决书显示,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与公交巴士驾驶员王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则辩称,由于李某主张的车损112406元,与法院委托鉴定的车损数额相差较大,重新鉴定费5500元应该由李某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车损72000元、施救费400元。对于保险公司主张的鉴定费5500元,系为查明和确定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公交巴士连撞路边四辆车的原因,很难被大众知晓,但是胶州巴士公司应该重视起来,不能因为买了保险,就不当回事。需要明白的是,类似的事故是很危险的,极易酿成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如果因为这次事故没有酿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就不重视,那么危险就不远了。至少,应该让公交巴士驾驶员和主管安全的公司高层出庭应诉,敲一下警钟。

可查的资料显示,青岛公交集团胶州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胶州市北关工业园吉林道121号,董事长是苏磊,经营范围包括公交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等。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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